很多外籍人士領工作簽證在台就業,
但離開原公司後,如果沒有馬上找到工作,是否可以繼續待在台灣呢?
答案是:可以!
如果找新的工作需要一段時間,建議可以先轉成「其他簽證」(可以繼續滯留六個月),留在台灣繼續求職。
以下就以我協助外籍友人「工作簽證 轉 其他簽證」的部分做簡單的說明:
★ 離職前 該做什麼?
1. 告知雇主提前解約(離職),雇主要於三天內致函給勞動部,勞動部會再通知移民署。
2. 向雇主申請「離職證明」
★ 離職後 該做什麼?
1. 事前準備
準備好 護照、居留證、離職證明書、證件大頭照(至少2張)
2. 前往移民署
盡快(離職當天或隔天)前往移民署,並填寫 外國人居(停)留案件申請表,事由就勾選「居留原因變更」
※ 可以到移民署現場索取填寫,也可以網路上列印填寫
※ 如果有選項不知道該怎麼填,可以詢問現場的服務台
3. 領取號碼牌並等待叫號
如果人很多的話,可以先領取號碼牌,再填寫案件申請表,必較不會等太久。
4. 進行轉簽手續
繳交剛剛填寫的資料後,告知對方要進行 「工作簽證」轉「其他簽證」,
移民署人員會進行基本的詢問與告知一些注意事項,
移民署人員基本上都會英文,如果外籍人士是非英語系國家的人,也可以詢問現場是否有該語言專業的移民署人員。
5. 填寫說明書
說明書:說明為什麼要更換居留原因 (離職、找新工作)
這邊要特別注意,如果移民署人員沒有特別請你填寫「說明書」,就直接幫你完成轉簽手續,
請記得一定要詢問關於說明書的部分,並請移民署人員提供填寫的表單。
※ 之前友人就是因為少了說明書這個文件,又再跑了一趟移民署,才真正完成整個流程。
6. 完成轉簽手續
移民署會將你原本的居留證收走,並交給你一張領證的單據,之後照著上面日期前往領證即可。
★ 轉簽完畢後 該做什麼?
如果你領的是「其他簽證」,記得務必要在六個月內找到工作,否則就無法繼續滯留,這點要多注意。
★ 小秘訣
如果真的還是有不懂的地方,可以直接找 移民署粉絲團 的小編詢問,回覆速度快又詳細哦。
移民署粉絲團 N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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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
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p.asp?mp=1